為百姓做實事 工商總局警告電商:別給我先漲后降
- 來源:驅動之家
- 作者:blueseman
- 編輯:GSZ
“雙十一”網購大型促銷即將到來,北京市工商局昨天特別發(fā)布“雙十一”警示,電商必須保證及時送貨和退換修服務。工商總局此前也約談了阿里巴巴、京東等10家大型電商,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,防范電商用“先漲價后降價”方法虛構優(yōu)惠促銷,也不得虛構成交量、成交額。
網購高峰成投訴高峰
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昨天介紹,每逢一年一度的“雙十一”節(jié)期間,各大電商不斷加入并擴大促銷規(guī)模,引發(fā)消費者網購熱情。不過根據近兩年的數據統(tǒng)計,每年11月也成了網絡購物投訴的高峰期,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產品質量、售后及虛假宣傳等方面。
因此,工商部門為警示電商經營者,提出要求:購物網站應在首頁或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,公開營業(yè)執(zhí)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電子鏈接標識。
同時,經營者必須嚴把商品質量關,提供充足人員保障及時送貨、退換修服務,并履行承諾,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。
禁止商品價“先漲后降”
“雙十一”促銷也引起國家工商總局的關注,于10月31日,召集阿里巴巴、京東、唯品會、蘇寧易購、1號店、亞馬遜商城、聚美優(yōu)品、攜程、58同城、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,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的問題,采取措施防范。
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針對今年“雙十一”指出,應糾正網絡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準入把關不嚴、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、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、網絡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混亂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
國家工商總局向電商提出,必須在網站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、方式和規(guī)則,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、身份信息,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,防范經營者采取“先漲價后降價”方法虛構優(yōu)惠促銷,欺騙消費者。
提醒:電商常見違法違規(guī)行為
用假打折誤導消費者,部分經營者“先提價、后打折”、“以無庫存為由不予銷售”、“單方面變更甚至撤銷促銷”;還有的使用“全網價格最低”、“史上最低價”、“銷量第一”等違反《廣告法》用語;虛構交易、刪除不利評價,虛構自身的商業(yè)信譽,甚至有網絡平臺部分內部工作人員參與其中。
消費者應理性消費
工商部門也提醒消費者要注意理性消費,不要因商品價格便宜被沖昏頭腦,非理性消費會造成浪費,消費后保留好消費訂單信息或消費憑證,發(fā)生問題及時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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