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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歲男童被指猥褻5歲女童 家長愿賠償千元遭拒

時間:2014-08-10 13:43:14
  • 來源:新京報
  • 作者:newtype2001
  • 編輯:newtype2001

5歲女童告訴家長,自己去12歲的鄰居哥哥家玩,被哥哥親吻還脫了褲子。后經(jīng)醫(yī)院檢查,女童未受傷。昨日,男童父親稱,他們愿意補償1000元,但女童父親因賠償較低拒絕。

5歲女童稱被碰下體

李亮一家人在南四環(huán)附近經(jīng)營一家小飯館。7月28日晚上7時30分,他聽女兒嬌嬌(化名)說去小哥哥家看動畫片,小哥哥親了她的嘴,還脫了她的褲子。

隨后,李亮報警。

昨日,嬌嬌稱,小哥哥碰過她的下體。

嬌嬌口中的小哥哥,是附近另一飯館經(jīng)營者趙偉的兒子小剛(化名),今年12歲,在一家打工子弟學校上六年級。

事發(fā)后,李亮帶著女兒去醫(yī)院檢查。昨日,兩份來自不同醫(yī)院的診斷書均顯示,嬌嬌處女膜完整。

男童家長稱碰觸屬無意

“我們沒有教育好。”昨日,小剛的父親趙偉說,他們陪同兒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。

小剛則稱,是嬌嬌自己脫了褲子。

趙偉說,他妻子的前夫在火災(zāi)中去世,之后帶著小剛嫁給了他。他是繼父,小剛是靠母親照顧,“現(xiàn)在還和他媽媽睡,澡也是他媽媽給洗”。

趙偉稱,小剛和嬌嬌身體碰觸應(yīng)是無意,“兒子還沒到發(fā)育年齡,不可能有意作出傷害行為”。他們曾拿1000元作為補償并請求李亮家諒解,但因賠償過低遭拒。

李亮稱,小剛未到刑事責任年齡,警方無法立案,建議兩家協(xié)調(diào)解決。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分歧,陷入糾紛。

昨日,警方證實接到報警,但未對處理情況作出說明。

■ 專家說法

打工子弟家庭性教育匱乏

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(wù)中心曾進行多個有關(guān)女童保護的項目。

該中心督導侯志明表示,打工子弟家庭一般經(jīng)濟負擔重,父母忙于生活很少關(guān)注孩子的心理成長,家庭居住條件甚至直接影響性意識的發(fā)展,“孩子都十一二歲了,還和父母睡在一張床”。在學校教育方面,雖然目前有兩套性健康、性教育的教學大綱,但公立學校都普遍沒有課程設(shè)置、沒有師資、沒有教材,大綱很難推行,“公立學校尚且如此,更何況打工子弟學校呢”。

侯志明表示,父母應(yīng)該作為第一啟蒙老師,“3-4歲的孩子,父母要說明身體的隱私部位不允許別人碰,父母對于異性子女的行為上要注意,比如,父親不應(yīng)該再給3-4歲的女兒洗澡”。而對于10歲-12歲的孩子,父母應(yīng)該給孩子們解釋女孩到女人、男孩到男人的蛻變。孩子進入青春期,家長引導他們科學認識異性吸引和性沖動,并告訴他們“哪些行為發(fā)生可能觸犯法律。”

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(wù)所主任王振宇也認為,幼兒的監(jiān)護人應(yīng)該加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教育,尤其在幼兒園、學校等公共場所,更應(yīng)特別提醒孩子注意保護自己。

王振宇說,因為小剛才12歲,未到法定承擔刑事責任年齡,警方不予立案并無不當。嬌嬌的父母可以通過民事訴訟,解決雙方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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